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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师范大学法学院2020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实施细则
2019-08-29 11:13:02 来源:辽宁师范大学法学院
        法学院为做好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根据《辽宁师范大学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实施办法》并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申请条件
 
(一)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二)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三)品行优良,学风端正,学生在学业、学术、品行等方面诚实守信。
(四)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1)修完培养方案1-6学期的全部课程,无不及格记录。
(2)培养方案1-6学期的全部必修课程,首次考核平均学分绩点达到3.0及以上。
(五)外语需要达到全国大学英语六级成绩≥425分;第一外语为其他语种的,提供全国大学外语小语种四级考试合格证书。
(六)学校推免工作开始时,无留校察看处分尚未解除的情形。
 
二、推荐办法
 
(一)对符合申请条件提出申请的学生,学院采取综合考核排名的方式遴选推荐。
(二)综合考核得分由专业课加权平均成绩、科研创新成绩、德育测评成绩、复试成绩四部分组成。
(1)专业课加权平均成绩所占权重为70%。
专业课加权平均成绩是指培养方案1-6学期专业基础课、专业主干课、专业发展课中的必修课程首次考核成绩按学分加权平均。具体计算公式为:
专业课加权平均成绩=∑专业必修课成绩x对应课程学分
                                ∑专业必修课学分
(2)科研创新成绩所占权重为10%。
科研创新成绩由本科生科研项目、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学科竞赛获奖三部分组成。
本科生科研项目包括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教师指导本科生科研训练项目、实验室开放项目、本科生自主科研立项。
公开发表学术论文由学院专家审核小组依据我校科研工作量计算和学术期刊认定的相关规定予以认定。
学科竞赛获奖由学院专家审核小组认定。
科研创新成果第一署名单位须为辽宁师范大学。同一成果以最高分计入,不累计加分。多人共同成果项目:两人按6:4 比例计算成绩,三人按5:3:2 比例计算成绩,四人按4:3:2:1比例计算成绩,五人按4:3:1:1:1比例计算成绩。
(3)德育测评成绩所占权重为5%。依据我校毕业生德智体综合测评的相关规定计算成绩。
(4)复试成绩所占权重范围在15%。复试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组织。
 
三、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韩秀义
成员:冯俊勇、夏红、王祯军、顾岱泉及2名教师代表。
联系人:王祯军(13942891738)
 
四、推荐程序
 
(一)公布《辽宁师范大学法学院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实施细则》。
(二)学生根据推免条件提出书面申请、学术诚信承诺书及相关学术作品的佐证材料和查重报告(论文检测系统由学院指定)。学院成立专家审核小组,具体负责推免生学术专长审核工作(专家组成员原则上应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一般不少于5人),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结果、论文(文章)、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并统一组织本学院相关学生进行公开答辩,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答辩全程要录音录像,答辩结果要公开公示,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学生不予推荐。推免生的论文(文章)由学院统一汇总,提交至教务处,统一进行论文查重。
(三)推免遴选工作小组根据评选条件确定推免生的预选名单。
(四)组织复试,根据申请人最终成绩确定推免排序名单。
(五)学院对推免排序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如对推免排序名单存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学院提出。异议受理电话:85827006。
(六)材料提交
1.《辽宁师范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2.学习成绩单(附学校创新实践学分审定小组签章认定的创新实践学分)
3.外语等级证书原件
4.获奖证书复印件
 
五、其他
 
        如教育部、辽宁省2020年下发的推免文件中有新的要求和规定,则严格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调整执行。其他未尽事宜由学院推免遴选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法学院 
  2019年9月9
 
附件下载
附件1:辽宁师范大学法学院综合成绩计算办法(暂行).doc
附件2:辽宁师范大学法学院科研创新成绩赋分标准.doc
附件3:辽宁师范大学法学院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德育成绩计算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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