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和弘扬宪法精神,在第十二个“国家宪法日”来临之际,12月4日,由辽宁省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主办、辽宁师范大学法政学院与国浩律师(大连)事务所共同承办的“弘扬宪法精神 共筑法治基石”暨2025国家宪法日主题论坛在实训楼211成功举办。
本次主题论坛特邀我院院长、博士生导师陈光教授作题为《坚持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主旨报告。陈光教授从历史逻辑、理论逻辑与实践逻辑三个维度,系统阐释了法治建设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的核心地位与保障作用。他强调,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整场报告立意高远、内涵丰富、论述精辟,兼具学术深度与现实关怀,为与会者带来了一场深刻的法治思想启迪。

报告结束后,国浩律师(大连)事务所主任周兆志律师结合律师执业实践,分享了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与律师职业共同体的责任担当;事务所党支部书记田晓亮则从党建引领法治发展的角度,阐述了基层党组织在普法宣传与法治社会建设中的战斗堡垒作用。青年律师代表拜然然以生动的执业案例,表达了青年法律人践行宪法精神、维护公平正义的初心与热忱。法政学院法学一级学科带头人丁慧教授从法学教育与理论研究层面,强调了宪法教育对于培养高素质法治人才、夯实法治社会根基的重要意义。几位点评人的分享与陈光教授的报告相得益彰,共同勾勒出理论界与实务界协同发力、共促法治建设的生动图景。

本次活动由法政学院副院长刘耀东主持。他在总结中指出,此次宪法日活动是高校法学教育与法律实务部门深度融合的又一次成功实践,不仅为师生提供了接触前沿法治实践的平台,也为法律实务工作者输送了丰厚的理论滋养,对于推动法学研究、法学教育与社会服务的良性互动具有积极意义。

通过本次活动进一步深化了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精神和法治道路的认识,增强了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信与自觉。未来,我院将继续加强与国浩律师(大连)事务所等实务部门的合作,创新普法形式,共同为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贡献智慧与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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